刘国民律师,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毕业于南京大学。先后在江苏省金陵监狱任指挥员、副大队长、教导员,任职期间主持改造、生产、政工工作,个人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,三次被评为省司法厅先进工作者。1992年,于宜兴市人民法院工作,任书记员,1993年任助理审判员,1995年任审判员,1997年任宜城法庭副庭长,2000年任官林法庭庭长,2003年任民二庭庭长委员会委员,2007年被任命为四级高级法官,个人被评为1994年至1997年“十佳法官”、2000年至2003年知名法官,记集体三等功两次、二等功一次。
刘国民律师有着丰富的裁判经验,对于重大复杂的民商事纠纷处理均有深入研究和实战经验,能够为当事人提供规避法律风险和提高胜诉率的有效服务,在处理案件过程中,拥有高瞻远瞩的开阔眼界、精准抓住争议重点的独到眼光以及卓越的沟通能力,办理案件全面高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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